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关于成绩管理的补充规定
依据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完善考试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生成绩管理的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1、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记,平时成绩占70%,期末成绩占30%。
2、平时成绩由上课出勤、课堂表现、实践教学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组成;期末成绩一般均为闭卷考试成绩。
3、无故旷考者,平时成绩记为零分并取消补考资格,同时作出延期领取毕业证的处罚。
4、成绩有不及格者,取消当年度评优、入党等资格。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