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院系设置>>外语系

外语系考试条例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5 浏览量:1300

一、所有计划内开设课程均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查主要根据平时成绩进行评定,考试应根据期末考试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二、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等方式,以闭卷考试为主。

三、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既要考查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又要考查学生应用能力。

四、使用同一教材、而且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的班级,应由教研室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密封流水评卷。其它课程可由任课教师命题,教研室主任审核,密封集中阅卷。

五、考试考查过程中,主、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考试结束当场清点试卷,并装订成册送交评卷组。

六、考核成绩的评定必须公正、客观,符合评分标准,院系、教研室应抽查试卷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

七、所有考试课程应在考试结束后3—5天内评卷结束。教师应写试卷分析报告交教学秘书留存。

八、教师应拒绝学生查分,成绩评定后,未经组织复核任何人不得更动,学生可从网上查询。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 电话:0351-3624906 3624907 邮箱:huaaoxueyuan@126.com 邮编:030600

版权所有: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晋ICP备20001196号-1    晋公网安备14070202000168号
-->

2024年拟

新增招生专业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