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工作条例
作者: 上传时间:2021-04-29 浏览量:2665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正确决策、科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二条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院党委、行政办公系统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等方面的情况,扩大学校影响,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营造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良好软环境。

第三条 为学校领导掌握学校动态、发现问题、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信息服务。

第四条 沟通校内信息,促进相互了解和学习借鉴。

第五条 为上级领导部门了解情况、把握全局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信息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信息工作由思政部统一组织管理,具体负责学校对外、对上信息的 报送,对内、对下信息的传递;信息工作队伍的组建与培训以及全校信息工作的考评。

第七条 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校的信息工作,主要工作是:

(1)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 等各项日常工作。

(2)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 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第八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工作,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明确信息员岗位职责。

第九条 聘请部分干部、教师和学生担任特约信息员,反映师生员工思想状况,及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和教育文化发展等各项重大决策的意见与建议。

第十条 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明辨是非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热爱信息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勤奋。

(三)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能够及时了解本单位工作进展及其它动态信息。

(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知识。

第十一条 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一)根据学院信息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二)结合学院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

第四章 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第十二条 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信息收集的主要范围:

(一)学校及各单位工作动态。

(二)学校及各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各方面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取得的重要成果和成功经验,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三)学校对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对学校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师生员工对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的反映;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反映;对学校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规定的反映。

(五)校内重大、突发性事件。

(六)上级和兄弟单位来校视察参观、学者来校讲学、重要来

宾来访,各种外事活动信息等。

(七)其它需向学校反映的信息。

第十三条 信息采写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学院、本单位工作 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切忌主观臆断,杜绝虚假不实信息。

(二)针对性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中心和重点结合各个阶段信息需求要点,有的放矢地进行信息收集和报送。

(三)时效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并报送信息,切忌因缓报迟报使信息失去应有价值。

(四)准确性原则。力求信息内容,包括事例、概念、引文、时间和数字等内容的准确无误。

(五)全面性原则。做到点面结合、冷热结合、喜忧结合,切忌 信息内容的片面性和只报喜不报忧。

第十四条 信息工作载体

《简报》:不定期编印,及时、准确、快速地反映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委、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取得的重要业绩和成功经验,师生员工的重大研究成果,以及师生员工思想动态。

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信息员为上级机关主办的信息刊物撰写层次高、份量重的信息稿件,特别是围绕学校工作和上级领导部门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类信息。

第十六条 信息报送、编发工作流程: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后,由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报送党委办公室信息信访室。信息信访室工作人员对上报信息进行登记、分类、整理,经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印发全校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章 制度建设、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和办法。

(一)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学院按照质与量并重的原则对各单位的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并与各单位及分管领导年终的业绩考评挂钩。

(二)统一信息出口制度。除个别垂直领导的业务部门和单位的对口信息外,党委办公室为学校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的唯一信息出口,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直接向上报送信息。

(三)信息上报审核制度。各单位向学校报送信息,由分管信息 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党委办公室向上级机关报送信息由学校主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四)信息必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员工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学校对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动态,党委及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的成功经验等信息要及时上报。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尽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党委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要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及解决情况。对于出现不报、迟报误报、漏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五)涉密信息管理制度。凡属涉密信息执行《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工作规章制度》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六)通报和奖励制度。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及采用情况进行评议,并定期在全通报学校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表彰会议,表彰奖励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

第十八条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定期不定期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组织信息员进行学习和交流,提高信息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及业务能力。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