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3 浏览量:2906
为做好本年度毕业生派遣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2010年毕业生派遣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安排。
6月20日前,毕业生档案归档完毕(高考档案、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学籍表、成绩单和相关奖励资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和校级奖励));
6月21日 会计专业毕业生档案交学生部
6月22日上午 物流专业毕业生档案交学生部
6月22日下午 国贸专业毕业生档案交学生部
6月23日上午 软件技术专业毕业生档案交学生部
6月23日下午 涉外旅游,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档案交学生部
学生部与毕业生班班主任要认真核对档案材料,做好交接工作,并填写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登记表》;
7月10日前 班主任将2010年毕业生就业协议收集整理交学生部;
7月20日—8月10日 第一批派遣
8月17日—9月30日 第二批派遣,每周三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学生部。
二、派遣具体办法
1、签订就业协议书,派遣至签约单位。若后期重新调整单位,可向学校申请改派,改派时间为一年,即2010年7月10日至2011年7月10日;
2、签订就业协议书派遣至签约单位后,欲调整单位但又无签约单位,可向学校申请先改派回生源地,改派时间为一年即2010年7月10日至2011年7月10日。落实签约单位后,再向学校申请改派至签约单位,改派时间为四年,即2010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0日;
3、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派遣至生源地,落实工作单位后,可向学校申请改派至签约单位,改派时间为四年,即2010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0日;
4、参加专升本毕业生暂时不办理派遣手续;
5、项目毕业生如应征入伍、特岗教师、村官等,项目结束后,按应届毕业生派遣;
6、出国学生派遣至生源地。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10年加强对灵活就业率的控制,要求提高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率。为此学院要求全院各部门帮助毕业生签约就业协议书。
四、我省就业率的规定
项目就业、出国、专升本和协议就业均计算为就业率。
五、毕业生户口迁移安排
毕业生户口随报到证迁移。根据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户口可在校免费保留两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须在6月20日前向班主任填写《迁户申请表》。户口迁移每周三集中办理。
六、山西省毕业生人才市场免费职业代理
对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申请档案户口代理。从2010年开始,山西省毕业生人才市场对应届毕业生进行免费档案户口代理,代理期为2年。2年后若继续进行代理,按规定收取代理费。
七、提高我校毕业生几项措施
1、班主任组织本班毕业生参加应征入伍报名,每班报名总数不得少于本班男生总数为30%;
2、多方面帮助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各系毕业生首次签约率必须达到30%,总体就业率达到70%;
3、每周公布各系就业情况;
4、多渠道组织专场招聘会,促进学生就业。
八、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作责任感
1、树立百分之百的服务理念,耐心细致,周到地做好毕业生派遣,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工作;
2、毕业生数据要准确无误,底子清楚;
3、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4、高度重视毕业生安全工作,各班主任要清楚本班学生动向,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5、对工作中因服务态度、责任心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学生部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