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生工作>>学生处

2010年高校毕业生预征入伍通知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3 浏览量:1065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征集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入伍,是从源头上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加强军队建设的战略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促进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今年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第二年,各班主任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应征入伍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征集任务。
    一、系统网址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
    二、预征对象要求
    2010年网上预征报名仅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的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三、预征报名流程
    以下为学生从报名到预征入伍的简要流程: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2、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县级征兵办会同教育、院校、卫生、公安部门组织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6、6月30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 电话:0351-3624906 3624907 邮箱:huaaoxueyuan@126.com 邮编:030600

版权所有: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晋ICP备20001196号-1    晋公网安备14070202000168号
-->

2024年拟

新增招生专业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