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简 介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4 浏览量:1133
教务处是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相关管理工作。现有6人,其中处长1人,教学科长1人,教务科长1人,教学管理3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本院实际,拟订学院教务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广教学相关的各种经验;对学院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负责学院专业设置工作,以及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各教学系、部制订和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制订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包括实践教学和各种教学文件。
三、作好教学服务工作:协同处理教室安排、调配、借用工作;协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教学资源的使用工作。
四、负责学院各专业教材的定购、发放、结算等工作。
五、负责各专业实验、实训设施的建设及其耗材采购的指导工作。负责学生专业实习的指导和安排,组织制定实习计划和标准,负责检查实习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建立教学系统、教学水平评估长效机制,定期进行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检查。检查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各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进度和实施情况。协同各系部建立健全检查性听课制度和教学效果信息反馈制度,搞好各专业及教师个人的教学检查评估,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负责学院各专业的考试安排、考风监察和成绩管理,以及补考或重修的安排。
八、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九、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际间教务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