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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6 浏览量:1291


实训教学工作实施细则 

    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训教学体系是高等职业教育内涵的核心,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特征,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对培养高技术应用型人才起着关键的作用。实训是指将学生带到实训现场去学习,通过对某一专业岗位技能的模拟仿真实训,深化理论知识,使学生基本掌握某项技能的操作技术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实训教学管理,保证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训项目建设、开出与要求 

1.实训项目建设 

专业实训室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和课程标准的规定来建设实训项目,专业教师要积极参与实训项目的建设,为实训项目建设提出合理的方案;系(部)要对实训项目建设进行系内微观统筹指导;教务处对实训项目建设进行院内宏观统筹指导。 

对实训学时较多,实训之间连续性较强的课程,可单独设立实训课,并列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实训项目建设的步骤是:项目论证——项目审批——硬件配套——项目试做——硬件补充——编写实训教导书——编制实训项目卡——在实施中完善该实训项目。 

2.实训项目的开出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标准规定的实训学时和实训要求开出教学实训项目。 

3.实训项目开出要求 

(1)课程标准规定的实训项目、实训内容和要求,要确保开出质量。如需增减实训项目、实训学时、改革实训内容、实训要求,须报教务处审批。 

(2)开设实训教学进度计划之外的实训项目,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3)实训项目的创新与改革。各系(部)、专业实训室应根据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改革实训教学内容,要努力增加自主性、综合性的实训项目,减少验证性实训。要积极开展实训教学法的研究,积极总结和推广实训成果。要不断改进实训方法,提高实训技术,促进实训质量的提高。 

二、实训项目开出的必备条件 

1.实训教学指导性材料 

正式列入相关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且独立开设的实训课,应备齐实训课程标准和教材(实训教学指导书)等教学文件,而理论课程中的实训则不需单独编制课程标准,而在课程标准中予以体现。 

加强实训教学指导书、教材的建设。各专业实训室应组织学术水平较高、精通实训理论和技术的有关人员,根据高职课程要求(课程标准),编写高质量的实训教材及教学软件,提高实训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2.实训试题库、试卷库建设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单独列出的所有实训课程都要按职业技能考核要求准备好试题库、试卷库(5—10套试题,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3.学期实训教学进度计划 

在学期末,各专业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度安排,按教务处要求统一上报下学期实训安排,教务处根据实训条件、各专业上报计划、课务安排,进行统筹协调,在开学前制定出学期实训教学进度计划,并下发至各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和相关教师根据实训教学进度计划安排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授课计划。计划一旦确定须严格按照实训进度安排实训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开出时间、开出内容,须提前报教务处批准,并提前通知参加实训的学生。 

4.实训教学仪器设备准备及试做 

实训课的指导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必须在实训课前按实训项目卡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实训仪器设备的配备,实训器材的准备,以及供水、供电等情况的检查)。新开实训项目必须试做,初次指导实训者,必须进行试讲、试做,经教务处长或结对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指导学生实训。 

5.实训教案要求 

对实训课程,以每个实训项目为单位按模版编写教案。教案要根据课程标准、实训指导书以及教师试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编写,既要重视教学内容的组织,又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应用,更要注重体现对学生的指导。 

三、实训教学的过程管理 

1.各门实训课的首次课要求 

各门实训课的首次课必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由指导教师或实训技术人员给学生宣讲《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课前的教育,以促进学生优良作风养成。 

2.担负实训教学的指导教师,在实训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对无故不上实训课者以旷课论处,因故缺席的学生必须安排时间给予补做实训,否则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实训。对造成事故者应追究责任。 

3.实训课的预习布置与检查 

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应给学生布置预习任务,实训前,逐个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完成预习任务,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实训。 

4.实训课讲解 

指导教师在学生开始做实训前应简要讲解实训目的、要求、步骤及有关注意事项,讲解时间一般为15分钟左右(部分实训项目需承担课堂教学内容的除外),讲解应尽量采取讨论、提问等启发式方法。 

5.实训过程指导 

学生开始做实训后,学生实训内容必须符合实训教学目的。实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时刻注意学生的实训操作、实训现象观察和实训数据采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作为学生实训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6.实训结束检查 

实训结束时,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记录数据或产品/作品进行认真审查,合格者签字认可(给出实训操作成绩),不合要求的应督促其重做,同时还应注意检查验收实训设备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明原因,按学院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做相关记录。 

7.实训成果及管理 

实训课程(含校内、外实训):均要求学生按要求填写出学生实训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要按《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要按规范认真批改全部实训报告、实训手册等实训作业,不合要求的报告必须重写。 

8.实训过程记录 

实训课程(含校内、校外实训):教师要填写实训室日志、实训教学手册(实训计划安排、教师实训记录表、学生实训成绩、实训课程小结),学生要填写实训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学生实训报告。 

9.实训课程考核 

认真批改学生的实训报告,实训报告要有教师签名。实训指导教师要根据我院实训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对学生实训进行成绩评定,要根据学生的实训态度,动手能力,实训报告等表现综合评定实训成绩,单独设课的实训成绩计入学生成绩,不单独设课的实训成绩,应根据实训学时所占整个课程学时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四、实训教学的评价 

1.每学期各系(部)应分别对所属实训室所开实训进行实训教学质量评定,有计划地组织现场抽查,了解实训教学进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教务处将组织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大检查。 

2.学院统一组织的学生评教、学生评课、教学督导员听课指导等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均包含对实训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学院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实训教学质量的检查,以不断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充分发挥实训教学资源的综合效益。 

五、实训教学保障 

1.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训教学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实训操作规程,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确保实训教学的秩序、效率和安全。 

2.进一步加强实训教学队伍建设,明确实训室各层次人员的职责。 

3.实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实训技术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实训系列或工程系列职称。 

4.调整实训室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资源共享的实训体系。 

5.增加实训教学经费,确保仪器设备和技术测试手段的及时更新。 

实训教学管理是教务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实训教学质量管理是实训教学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实训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的管理,各系(部)主任应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训教学任务,为培养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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